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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14 |
纳甲与河图 www.yibooks.net 2005-11-8 易书在线
纳甲与河图(上) 道原于天,开于圣,创之者伏羲,继之者文周孔子 ,始之者河图洛书也 。盖图书为天地自然之易,欲明周易者,断自图书始。(清-胡煦) 纳甲法是西汉时的易学家京房先生根据易学原理总结的 。京房本姓李,字君明,其人好钟律,知音声,推律自定为京氏。师从焦延寿。焦氏字赣,著有《焦氏易林》,是当时的大易学家,也是一位清官,史称他奉调赴京时,为官之地的老百姓一个劲儿的留他。汉元帝时,焦氏为朝中三老之一。焦氏随孟喜学易,授之于京房,曾叹曰:得我道儿亡身者,必京生也。不幸儿言中。京房早期显露才华,永光年间上书,所言屡中,为大中大夫,出为齐郡太守。后为宦官石显所害,死于狱中。 京房总结创造的纳甲法对后世影响很大,不仅为后世用于卜筮的 “火珠林”奠定了 理论基础,还由东汉魏伯阳真人援以入 《周易参同契》,阐述内丹修炼之理,成为丹道的理论基础之一。“火珠林法”传至清代,清人王洪绪著《卜筮正宗》,对此法进行了系统总结,遂进一步传播,成为近代应爻最广泛的一种占卦预测的方法。而《周易参同契》所阐述的内丹术,经由唐代钟离权、吕洞宾的发扬光大,成为流传最广的一种道家修炼方法。 既然纳甲之法的历史影响如此之大,那么其源起和蕴含的规律就成了众人所关心的问题。一般的说法是,纳甲法是来源于汉人对月地关系的观察和总结,这似乎已经成为定论,这有《周易参同契》的叙述为证:“消息应钟律,升降据斗枢。三日出为爽,震受庚西方。八月兑受丁,上弦平如绳。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蟾蜍与兔魄,日月气双明。蟾蜍识卦节,兔魄吐精光。七八道已迄,屈折低下降。十六转受统,巽辛见平明。艮值于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东北丧其朋。节尽复禅与,继体复生龙。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终”。 如果说《周易参同契》还只是道家的一家之言,那么唐代李鼎祚《周易集解》中引汉代虞翻之言则坤乙说明汉唐的儒家对此月相纳甲说也是持肯定态度的。虞翻说:“日月悬天成八卦象。三日墓震结出庚,八日兑象见丁,十五日乾象盈甲,十六日巽象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消丙,三十日坤象灭乙。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则离,离象就己。戊己土位,象见于中。日月相推,而明生焉。故玄象著明,莫大于日月也。” 由这些论述可知,纳甲法的要点是以月亮之晦朔盈亏以象八卦,再纳一天干,以此显示八卦消息。具体来说,以震、兑、乾、巽、艮、坤六卦象征月亮的圆缺盈虚与阴阳之消长,并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天干分纳于八卦爱表示一月之中日月的方位。甲乙木表示东方,丙丁火表示南方,庚辛金表示西方,壬癸水表示北方,戊己土表示中央。 震卦象征每月初三的新月相,黄昏之际月始生,现于西方庚位,震卦为一阳始生之象,故为“震纳庚”。 兑卦象征每月初八,黄昏之际月呈上弦月相于南方丁位,兑为震加一阳之象,故为“兑纳丁”。 乾爻全阳,当十五满月之时,故为“乾纳甲”。 月分六候,每五日为一候,这三个卦象叫做“望前三候”。此三候为阳息(升)阴消(降)的月相。以后月亮由圆而渐亏缺。 巽卦为一阴萌生之象,微缺的月亮于平旦没于西方辛位,故为“巽纳辛”。 艮更增一阴,当二十三日下弦,月亮于平旦没于南方丙位,故为“艮纳丙”。 坤爻全阴,表示三十日月伏于东北乙位,此时月相全黑,故为“坤纳乙”。 这三个卦象叫做 “望后三候”,乃阳消阴息之月相。 [转帖]纳甲与河图(下) 坎离两卦配戊己,居中央。《周易参同契》云:“坎戊月精,离己日光,日月为易,刚柔相当。土王四季,罗络始终,清赤白黑,各居一方,皆禀中宫,戊己之功”。 以八卦配天干,尚余壬癸无所配,乃以乾坤配之,故曰:“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终”。 实际上,以月相的变化阐释纳甲法,只是说明了纳甲法的“象”之一面,而于其“数”之含蕴,还没有阐发,而且月相纳甲之中所用的天干方位之来源也未间阐述。在这里,笔者不揣冒昧,试探讨纳甲之法与河图之数的关系,以期抛砖引玉。 在探讨之前,请先看道家传承的古河图。(图略) 天乙生壬水,地六成癸水。 地二生丁火,天七成丙火。 天三生甲木。地八成乙木。 地四生辛金,天九成庚金。 天五生戊土,地十成己土。 这张河图(据考,清龙门11代刘一明著《周易阐真》一书即是此河图),不仅说明了易的天地之数,还说明了天干之五行、生数、成数;不仅说明了易卦纳甲之中天干方位的来源,更说明了纳甲之数的根本。 《易-系辞》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数20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50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 乾为纯阳之卦,统四阳卦,阳卦纳阳干;坤为纯阴卦,统四阴卦,阴卦纳阴干。阳干阳数之和为天数25,阴卦阴干之数之和为地数30,合阴阳八卦所纳十干之数为河图数55。 乾为父,纳阳干甲壬,其数为3与1;艮为少男,纳阳干丙,其数为7;坎为中男,纳阳干庚,其数为9。四阳卦、五阳干之数相加,其和为25,这就是《系辞》所说的天数。 坤为母,纳阴干乙癸,其数为8与6;兑为少女,纳阴干丁,其数为10;巽为长女,纳阴干辛,其数为4。四阴卦、五阴干之数相加,其和为30,页就是《系辞》所说的地数。 乾为天,坤为地,天地二数即是乾坤所统阴阳八卦之数,也就是河图数55。 知道了纳甲之数取法于河图,就不难明白《周易参同契》在论述纳甲之象后接着所说:“七八数十五,九六亦相应,四者合三十,阳气索灭藏。八卦布列曜,运移不失中”。下文又说:“元精渺难睹,推度效符证。居则观其象,准拟其形容。立表以为范,占候定吉凶。发号顺节令,勿失爻动时。上察河图文,下序地形流,中稽于人心,参合考三才。动则依卦变,静则循彖辞。乾坤用施行,天地然后理”。 这里很有意思的。魏公述六七八九之数是紧接着纳甲的月相解释之后而说的,下文紧接着转入内丹修炼的攒簇五行、和合四相之阐述,这之中又提到了易之用(乾坤用施行,提到然后理)是“上察河图文......参合考三才”的。由此可见,易卦纳甲法是取法于或者说归结于河图五行数模型。只是以往言易数者只知此四数(六七八九)有四象之表征,而知此四象表征出于河图五行数方位者,实为罕见。唯宋代俞琰说:“七,火数也,八,木数也,合之得十五;九,金数也,六,水数也,合之得一五。四者合之,共得三十,应一月三十日之数。三十数终,则日月合壁,易象索然而灭藏也”。当“金水合处,木火为侣,四者混沌,列为龙虎...三物一家,都归戊己”之后,五行攒簇,四象和合,日月合壁,阴阳浑化,得到太极(金丹),一家超出阴阳,当然也就不用再体察阴阳之易了。综上所述,易卦纳甲之法,取法于月相,示相于八卦,定位于五行,合数于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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